德安里位于北苏州路520弄,于清宣统二年(1910年)由沙逊洋行建造,当时建造了280幢砖木结构二层楼房,建筑面积约为26800平方米。
1843年上海开埠后,吴淞江(今为苏州河)北岸的北苏州路沿路早期设有上海第一家中国人办的公和永丝厂、公平丝厂、旗昌丝厂,并有老闸镇集市。清末民初以后,路北侧陆续兴建二层砖木结构的石库门里弄七条,以及一批大仓库和堆栈,并设有上海市总商会、火车汽船会社等。之后,北苏州路东德安里相继开设诸多染坊,以“染坊弄”闻名。这时旧上海的大多数房产都被控制在外国房地产商手里,新沙逊洋行就占有房地产50多处,有河滨大楼、瑞泰公寓、长春公寓、北端公寓、乍浦里、德安里、余庆坊、启秀坊等。凡是被沙逊重点控制的地区,地价乃到房租很大程度上为其操纵。
在租界好地段的土地被外国房地产商和中国富商大部分占有的情况下,新沙逊洋行在1914年至1929年间把15块土地出租给中国人造屋,其租地条件很苛刻。沙逊在1889年取得苏州河北岸山西北路口的德安里这块房地产,价银11.6万两,收了31年房租,到1921年,房屋破旧不堪,沙逊就将此地出租给怡和洋行买办、中国企业家祝大椿(字兰舫,1856年~1926年)翻造德安里,建造住房327幢和仓库6座,建筑面积4.38万平方米。租地合约规定:租期25年,期满屋归土地出租人所有;土地租金第一个10年每年银106750两,第二个10年每年银109375两,最后5年每年为银112500两;房屋造价不得少于40万两;建筑材料必须是上等新料,不得使用旧料;房屋建筑时,由土地出租人派建筑师督造,其费用由土地承租人负担;房屋造好后,要在土地出租人指定的保险公司用土地出租人户名保足火险,保险单和保险费收据交土地出租人保管。
祝大椿将房屋出租,以获取稳定的利润。石库门里承租人将自己承租的房子,转租或分租给他人,二房东再将所租房屋转租、分租,就成了三房东……这样一来,原来只居一家的一幢房子,可以分租四五家乃至八九家,足足容纳二三十人。抗战以后,搭建之风更加厉害,客堂间等处都加搭阁楼,原来两层的一下子变成了四层楼,三层的变成六层楼,使用面积往往增加一倍有余,“72家房客”由此而生。
2007年,经市政规划后,德安里被拆除以建造新型住宅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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