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明公所位于黄浦区人民路852号,永寿路西侧。始建于清代,俗称宁波会馆(因四明山横亘于宁波府各县,四明遂为宁波之别称)。初创建于清嘉庆二年(1797年),嘉庆七年(1802年)公所正式成立,建正殿及办事用房,命名为四明公所。1853年上海小刀会起义据县城,清兵攻城时,公所遭到破坏。后重建,规模扩大,有正殿、后殿、土地祠等。
同治十三年(1874年)和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法租界当局以筑路和有碍卫生为由,强令公所迁移,引起民众反抗,法水兵竟开枪杀害无辜市民,造成两次“四明公所血案”。公所成为上海人民反对帝国主义扩张的斗争史的见证。
民国成立后在此创办四明义务小学及医院,1954年停办。1959年,四明公所被列为上海市文物保护单位。现此处仅存红砖清水墙门一座,以示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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