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安裡位於北蘇州路520弄,於清宣統二年(1910年)由沙遜洋行建造,當時建造了280幢磚木結構二層樓房,建築面積約為26800平方米。
1843年上海開埠後,吳淞江(今為蘇州河)北岸的北蘇州路沿路早期設有上海第一家中國人辦的公和永絲廠、公平絲廠、旗昌絲廠,並有老閘鎮集市。清末民初以後,路北側陸續興建二層磚木結構的石庫門裡弄七條,以及一批大倉庫和堆棧,並設有上海市總商會、火車汽船會社等。之後,北蘇州路東德安裡相繼開設諸多染坊,以『染坊弄』聞名。這時舊上海的大多數房產都被控制在外國房地產商手裡,新沙遜洋行就佔有房地產50多處,有河濱大樓、瑞泰公寓、長春公寓、北端公寓、乍浦裡、德安裡、餘慶坊、啟秀坊等。凡是被沙遜重點控制的地區,地價乃到房租很大程度上為其操縱。
在租界好地段的土地被外國房地產商和中國富商大部分佔有的情況下,新沙遜洋行在1914年至1929年間把15塊土地出租給中國人造屋,其租地條件很苛刻。沙遜在1889年取得蘇州河北岸山西北路口的德安裡這塊房地產,價銀11.6萬兩,收了31年房租,到1921年,房屋破舊不堪,沙遜就將此地出租給怡和洋行買辦、中國企業家祝大椿(字蘭舫,1856年∼1926年)翻造德安裡,建造住房327幢和倉庫6座,建築面積4.38萬平方米。租地合約規定:租期25年,期滿屋歸土地出租人所有;土地租金第一個10年每年銀106750兩,第二個10年每年銀109375兩,最後5年每年為銀112500兩;房屋造價不得少於40萬兩;建築材料必須是上等新料,不得使用舊料;房屋建築時,由土地出租人派建築師督造,其費用由土地承租人負擔;房屋造好後,要在土地出租人指定的保險公司用土地出租人戶名保足火險,保險單和保險費收據交土地出租人保管。
祝大椿將房屋出租,以獲取穩定的利潤。石庫門裡承租人將自己承租的房子,轉租或分租給他人,二房東再將所租房屋轉租、分租,就成了三房東……這樣一來,原來只居一家的一幢房子,可以分租四五家乃至八九家,足足容納二三十人。抗戰以後,搭建之風更加厲害,客堂間等處都加搭閣樓,原來兩層的一下子變成了四層樓,三層的變成六層樓,使用面積往往增加一倍有餘,『72家房客』由此而生。
2007年,經市政規劃後,德安裡被拆除以建造新型住宅小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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